| | 签证类型 | 短期商务签证(最近访韩未满4次者) | | 服务费(含签证费) | 800 | | 有 效 期 | 最多停留 | 预计工作日 | | 90天 | 30天(使馆定) | 5个工作日 | | 收客范围 | 1. 为准备外国企业的国内分社或外国人 投资企业的设立而进行短期活动的人员,与国内分社进行业务联系的人员 2. 由国内公․私机关邀请入境与国内企业 签定采购合同,进行市场调查,或洽谈业务的人员 3. 以学习进出口设备的安装,维修, 检修,使用等为目的而短期停留者 4. 以其它类似目的而短期停留者 | | 签证资料 | 邀请人需要准备: 1. 韩国律师事务所公证过的 邀请函原件(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) 2. 事业者登录证证明 3. 纳税事实证明 4. 能够证明商务目的的有关 材料或介绍材料(采购合同,项目发展意向书,提货单等其它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: LC复印件,进出口许可证,进出口业绩确认书等 ※ 政府机关及其下属团体,政府投资 机关,各级学校等公共团体发出 邀请时,可以免公证及第2,3项
申请人需要准备: 1. 护照 2. 1张2寸照片 3. 1张签证申请表 4. 身份证复印件 5. 个人简历 6. 在职证明(需含有在职时间, 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) 7. 营业执照复印件 8. 营业执照公证书 9. 暂住证(户口所在地属于其他领事馆管辖的) | | 个人资料表 | 申请表 | | | | | 签证类型 | 短期商务签证(最近访韩4次以上者) | | 服务费(含签证费) | 800 | | 有 效 期 | 最多停留 | 预计工作日 | | 90天 | 90天(使馆定) | 5个工作日 | | 收客范围 | 以商用(商务)目的访韩4次以上者(不包括使用再入境许可入境者) | | 签证资料 | 1. 护照 2. 1张照片 3. 1张签证申请表 4. 身份证复印件 5. 在职证明(需含有在职时间, 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) 6. 营业执照复印件 7. 暂住证(户口所在地属于其他领事馆管辖的) | | 个人资料表 | 申请表 | | | | | 签证类型 | 探亲访友签证 | | 服务费(含签证费) | 800 | | 有 效 期 | 最多停留 | 预计工作日 | | 90天 | 3个月(使馆定) | 5个工作日 | | 收客范围 | 获得在韩国的8寸以内的血亲或4寸以内的姻亲邀请者 | | 签证资料 | 邀请人准备: 1. 韩国律师事务所公证过的 邀请函原件(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) 2. 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3. 居民登录表誊本 4. 能够证明亲戚关系的材料 (户籍․除籍誊本、族谱、 长期往来的书信、KBS离散家属确认书等)
申请人准备: 1. 护照 2. 1张照片 3. 1张签证申请表 4. 身份证复印件 5.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. 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(包括全家合影) 7. 家谱图 8. 寻亲经过书 9. 在职证明(需含有在职时间, 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) 10. 营业执照复印件 11. 暂住证(户口所在地属于其他领事馆管辖的) | | 个人资料表 | 结婚签证申请表 | | | | | 签证类型 | 个人旅游签证 | | 服务费(含签证费) | 800 | | 有 效 期 | 最多停留 | 预计工作日 | | 30天 | 15天 | 5个工作日 | | 收客范围 | 经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进行家庭旅行或个人旅游者 ※5人以上的团体观光原则上需申请团体签证 | | 签证资料 | 1. 护照 2. 1张照片 3. 1张签证申请表 4. 身份证复印件 5. 在职证明(需含有在职时间, 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) 6. 营业执照复印件 7. 具有单独旅行经济能力的 证明材料〔人民币10万元 以上的存款证明(需存期在 3个月以上)或相当于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房产证、车证〕 9. 韩国旅行计划书 10. 暂住证(户口所在地属于其他领事馆管辖的) | | 个人资料表 | 申请表 | | | |